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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强拆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王首成    时间: 2015-8-15 17:45
标题: 强拆
2010年建兔场有一千个兔位,没有证件自己的土地,地处旅游风景区如果被投诉要强拆的话有没有赔偿大概怎么赔
作者: 以兔会友    时间: 2015-8-15 19:18
不赔钱就和他们拼了。
作者: 诚信赢天下    时间: 2015-8-15 19:22
应该有一定补偿,地方政策不同。
作者: 豫博兔业    时间: 2015-8-15 19:35
政府会有合理补偿,但也不要狮子大开口,与政府对抗,后果很严重。
作者: 四季平安    时间: 2015-8-15 20:49
办证吧!有证好说话
作者: 河南社旗饶良    时间: 2015-8-15 20:55
这会办证,不好办了吧
作者: 王首成    时间: 2015-8-15 22:21
风景区办不了不批的
作者: 二贵在线    时间: 2015-8-16 12:57
强拆是受约束的,你已经经营了这么长时间地方政府应该考虑的。首先他要有法律程序也就是正式文件,这个必须有。从另外角度来说你是违规的,你的筹码不多跟他谈的也一定被动。不要太硬,但也不要太软,在保护好自己人生安全的前提下,适当个他一些压力是可以的,地方政府也不喜欢把自己变成强盗的形象,应该有商量的余地。个人观点供你参考。
作者: 八达峪老李    时间: 2015-8-16 14:08
首先土地是你的,他们不是征你的土地,你搞养殖原来是支持的,现在为了景区美观,应当是又补偿的。不过你要和村要搞好关系。他们可不是一般的有权力。要柔能克刚。
作者: 琴音    时间: 2015-8-17 00:20
没有养殖证,恐怕补不了多少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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